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廊坊市新开路北延工程涉及南尖塔镇部分供水管网设施专项迁改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RZB-2025-005
项目名称:廊坊市新开路北延工程涉及南尖塔镇部分供水管网设施专项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01862.54元
采购需求:供水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广阳区
工期:2025年5月29日前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严格供应商资格审查程序。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意向参磋商单位报名时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须持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地点:******有限公司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广阳区水利抗旱服务站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大马坊村西
联系方式:刘建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D9号
联系方式:刘经理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
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 |
廊坊市新开路北延工程涉及南尖塔镇部分供水管网设施专项迁改工程 |
项目编号 |
E******90A08048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04-27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5-06 17:00 |
提问开始时间 |
2025-04-27 08:30 |
提问截止时间 |
2025-05-06 08:30 |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5-04-27 08: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5-07 10:00 |
开标时间 |
2025-05-07 10:00 |
是否报名 |
是 |
报名条件 |
、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法******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