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河北历史文化底蕴,丰富我院藏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河北博物院文物征集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现向社会征集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一)突出河北地域特色的古代、近代文物。
(二)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要见证物。
(三)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实物应为原件。
(二)来源必须合法。
(三)每件拟捐赠物品须附简要文字介绍:物品名称、物品来源、流传经过及收藏者基础信息等。(见附件《拟捐赠物品基础信息登记表》)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为无偿捐赠。
(二)将拟捐赠物品照片及基础信息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栏请标注“无偿捐赠”。
******办公室,邮寄费用由河北博物院承担。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 河北博物院
联 系 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311—******
(四)河北博物院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征集时间
2025年1月10日—2025年12月1日
五、特别说明
(一)捐赠者对所捐赠物品须拥有所有权;若发生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捐赠者自行承担。
(二)捐赠手续办理完结后,河北博物院即拥有所捐物品的所有权,有权用于宣传、展示、报道等活动。
附件:《拟捐赠物品基础信息登记表》
《拟捐赠物品基础信息登记表》.docx
河北博物院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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