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数字经济产业园(暂定名:海创大厦)
希尔顿欢朋酒店装修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数字经济产业园(暂定名:海创大厦)希尔顿欢朋酒店装修续建工程已由 海开审备 以 (202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本次为二次招标,现场已完成一部分装饰装修工作。因本次装修工程为希尔顿欢朋品牌酒店,必须满足欢朋******有限公司验收,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前,请务必详细了解该品牌酒店装修材料要求及验收标准,以便中标后顺利推进该项目。
原装修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海门区南京路南侧、张謇大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欢朋酒店位于海创大厦超高层塔楼内部,装修建筑面积约19400m2,装修范围为B2层(局部)、F1层(局部)、F6~F9层、F10(局部)、F11~14层、29层(局部),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29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海门数字经济产业园(暂定名:海创大厦)希尔顿欢朋酒店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更新,因未更新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400万元及以上且装修施工面积1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室外工程及简单的配套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1)提供的业绩由建设单位发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以上二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上述业绩材料中,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署的最晚时间为准,如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未体现竣工验收日期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合同金额、装修施工面积以施工合同为准,施工合同上未明确的不予认可。
(2)提供的业绩为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总承包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须明确装修金额、面积及装修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二者缺一不可),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上述业绩材料中,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署的最晚时间为准,如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未体现竣工验收日期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金额、装修施工面积以建设单位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为准,盖章证明材料上未明确的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为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另行专业分包的(或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共同另行专业分包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总承包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上述业绩材料中,时间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上签署的最晚时间为准,如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未体现竣工验收日期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合同金额、装修施工面积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为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上未明确的不予认可。
(4)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认定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均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获取,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12 月 30 日至2026 年 1 月 23 日0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 1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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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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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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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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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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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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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月亮湾小区500-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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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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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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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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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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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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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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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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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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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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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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