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搬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五章的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车辆配置”为“1.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厢式货车数量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加6分。2.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叉车数量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加3分。 本项最高得9分。注:针对自有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供应商);针对非自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和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出租单位)。(上述所有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现更正为“1.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厢式货车数量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加6分。 注:针对自有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供应商);针对非自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和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出租单位)。 2.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叉车数量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加3分。 本项最高得9分。 注:针对自有的车辆,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单位为供应商);针对非自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上的使用单位为出租单位)。 上述所有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028-******、02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名称:******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正府街108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转2016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转2052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2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每天提供100000+条招投标采购信息,随时掌握最新发布的商机,实时更新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