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全域充电站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数政投资备字【2025】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灵寿县全域充电站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2.1.2******中学******人民政府附近停车场16个;松阳街文化广场8************资源局4个;同下村4个;东木佛村4个;西木佛村4个;牛城村4个;秋山原生态自然停车场8个;水泉溪景区停******人民政府8个;北霍营村8个;慈峪村(************公安局交警大队6个;樱花园13个。购置超快充一体充电设备总套数110套(480kw一拖六超充设备12套、480kw一拖八超充设备58套、600kw一拖十二全液冷超充设备11套、600kw一拖四全液冷超充设备18套、600kw一拖二全液冷超充设备11套),配套购置信息化运营中心设备1套2.1.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灵寿县全域2.1.4计划工期:24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3个月,建设工期:21个月),运营服务期:13 年(自本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实际交付中标人投入运营之日起算)2.1.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要求: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施工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运营质量要求: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在运营期满后保证运营团队能顺利接手该项目运营工作,保证该项目无缝衔接运营,运营期满后,移交标的物等应得到维护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报建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管理、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范围内充换电设施的运营管理、设备维护以及数据上传和平台接入等。具体内容如下:(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埋件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图审、施工、预算编制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若有)等及相关的专家费。(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订货、供货、监造、催交、运输(含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功能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所有工作,要求与平台开发建设人员做好对接调试等工作。(3)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设计范围内******消防、附属设施等;所有涉及充电设施相关设备的安装:包括不限于基础施工、管沟施工、供电安装工程、检测调试等;其他附属工程: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所有工作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破路开口、外部道路、施工便道、临电临水、永久用电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以下资质: (1)具有以下设计资质①或②: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施工资质①和②和③: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商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全部成员均需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财务审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项目采******委员会依照招标******服务中心。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3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31 00:00:00 至 2025-08-06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8-2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接招标范围: (4)工程施工后期: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配合审核单位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后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后期维护工作、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核等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5)运营要求和模式:项目建成并交付投产后,产权归招标人所有,项目充换电设施设备及数字化运营服务平台交由中标人运营(含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等),在运营合作期间,运营方负责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确保资产合理化保值等。 ******消防检测(若有)、计量检定、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
******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 联系人:梁玉广、雷会凯 电话:0311-******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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