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肥综合中心2025-2027年电梯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合肥综合中心2025-2027年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合肥综合中心2025-2027年电梯维保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2025-06-3858)。
二、项目简介
******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坐落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广西路1721号,总占地60713平方米。本次电梯维修保养范围如下:
| A楼 | C楼 | D楼 | E楼 |
台量 | 5台 | 11台 | 4台 | 7台 |
产品类型 | Kone3000 | Kone3000 | Kone3000 | Kone3000 |
层/站 | 7/7及以下 | 2台3/3 3台18/18 6台19/19 | 7/7以下 | 7/7以下 |
维保周期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为A1(或许可参数中额定速度>6.0m/s)。(如证书无法反映A1(或许可参数中额定速度>6.0m/s)必须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额定速度须大于6m/s)。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电梯维护保养或运维的公共建筑电梯维保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7)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9)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18)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以现场评委系统查询为准,投标单位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9日下午17:00止。投标人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上登录,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公告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10: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投标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该潜在投标人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
六、开标时间
七、异议/质疑受理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集团总部基地407
联系电话:0551-******
联系人:张怀远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人:朱浩天、金奎
电话:0551-******(******)
电子函件:******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
九、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files/BidderHelp.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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