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县城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县城区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已由 ******管理局 以 盐审服管发〔2025〕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资金及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前臭氧接触氧化池、水解酸化及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后臭氧接触氧化池、臭氧强化生物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回流泵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事故池、生物除臭系统各一座,同时配套厂平生产及雨污水管线。
2.2建设地点: 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县城区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勘测、设计及图纸审查阶段的******消防备案、验收和交付,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对总承包范围内设计及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并提供技术服务;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水厂土建安装工程、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自动化、设备单机及联动调试、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培训调试,调试费(发包人承担一次联合调试费用包括人工药剂等)。
2.4计划工期:517日历天
2.5标段划分:A******************;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类别、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给(水)排水/供(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②其中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必须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30日 08 时30 分至 2025 年 06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5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办公室,联系电话:095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州南路55号 地 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虹桥路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301室
邮 编:751500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张伟林 联 系 人: 徐瑶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