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2025年椒江医化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预算执行确认书:椒财采确[2025]525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广咨【2025】(采)第06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 | 2025年椒江医化园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 1 | 项 | 60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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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
(1)政采云平台(******);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九、开标时间:2025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提供。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经政采云平台加密处理的、以数据电文形式的 “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以下方式(逾期递交将被视为未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投递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因备份响应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上提交响应文件而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认为其他环节(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也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质疑接收人:虞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851371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133号中环世纪B2幢602室
(二)采购人
******委员会
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联系方式:0576-******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76-******
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西太和路1号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6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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