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委员会(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新型城镇化等五项“十五五”专项规划咨询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A85WF25011
四、 采购内容:
******委员会的委托,对大连市新型城镇化等五项“十五五”专项规划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A85WF25011二、招标内容:大连市新型城镇化等五项“十五五”专项规划咨询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包:大连市新型城镇化“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2包:大连市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3包:大连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发展“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4包: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5包:大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预算金额:总预算26万元(1包预算10万元,2包预算5万元、3包预算5万元,4包预算3万元、5包预算3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3.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有限责任公司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现场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线上领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箱地址为:******,(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大连市新型城镇化等五项“十五五”专项规划咨询服务项目报名材料)以收到邮件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果报名材料齐全,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采购代理机构会写明缺少资料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内,请各供应商务必核实邮件回复内容,若因此造成的领取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项目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注: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形式进行开标,所有投标单位须登录指定腾讯视频会议系统并观看开标过程。)六、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1)采用邮******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联系人:周志强,联系电话:0411-******。招标代理接收快递(快递封皮需注明项目名称)时会拍照留存,如有破损等情况会及时与投标人沟通,由投标人与快递公司自行解决。以签收时间为准,因逾期未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材料而导致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告之。******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周志强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2、采购人名称: ******委员会(本级)
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411- ******
地址: 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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